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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審查的隱私權聲明

客戶審查的隱私權聲明

上次更新時間:2020 年 4 月 30 日

Koninklijke Philips N.V. 含其關係企業 (下稱「飛利浦」) 希望您熟悉我們如何依既定的客戶盡職審查程序 (下稱「本方案」) 收集和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收集範圍?

個人資料」為可識別個人或與可識別之個人相關的資料。

在本方案中,我們會收集:姓名與別名、出生日期、國籍、護照 (或其他有效且具相片的身分證明) 影本、聯絡詳細資料 (居住地址/商務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目前職稱、目前和之前的董事職位、公司所有權相關資訊、目前和之前的持股、待決的破產訴訟、破產宣告、禁止或暫時無法與任何政府簽署合約的資訊 (非必要)、犯罪資料 (非必要)、與政府機或國有企業有所關連的相關資訊、公開個人檔案、先前或持續中的政治關係、受國際規範機構制裁或禁止的記錄、國際黑名單、政府黑名單,以及是否曾於飛利浦任職之資訊。

 

個人資料的收集方式?

我們和服務供應商使用「標準資料要求表單」(SDRF) 收集個人資料。這是關於您提供給我們之本人資料。另外,我們也可能收集並處理來自資料庫和搜尋引擎的可公開取得資料。若您透過本方案向我們或服務供應商揭露他人的個人資料,即表示您聲稱經授權採取相關作為,且允許我們根據本隱私權聲明使用該資訊。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為何?

我們及服務供應商僅會將個人資料用於我們的正當業務目的、用於遵循適用法律,以及用於保護我們的權利。飛利浦有執行第三方審查的法律義務,以此確認往來的第三方身分,以及辨識並排解此等往來的潛在風險。

 

我們處理您個人資料的法律根據

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是我們的合法商業利益,而以負責任和道德的方式進行業務是必要的。飛利浦致力於完全遵守當地及國際反賄賂及反貪汙法律、企業法律、國際和當地出口管制及制裁,以及當地和國際詐騙相關法律和法規,因此審查流程至關重要。DDP 也能確保飛利浦識別與第三方互動有關的任何風險,並且能夠緩解這些風險,或是決定第三方不應承擔太高的風險。  

 

 

個人資料會保存多久?

我們會依照取得資料的用途所需或所允許的情況,並且在遵守適用法律之下,保留您的個人資料。用於判定保留時間的標準包括:(i) 我們與您保有持續關係的時間長度;(ii) 我們是否有應遵循的法律義務;或 (iii) 就我們在法律上的立場是否建議保留。

 

共用個人資料的對象?

我們僅於此述之有限情況下揭露您的個人資料。若為達成前文所述目的而有所必要,我們可能將您的資料揭露予下列對象:1) 飛利浦的關係企業及員工、2) 我們所信賴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且此類供應商負責提供與「本方案」相關之服務、3) 公家與政府機關 (依法律規定時),以及 4) 我們的專業顧問。

 

跨境傳輸

有鑑於我們的全球化性質,您提供給我們的資料可能會在多個國家/地區進行處理。我們依法律要求實施所有必要措施,如「拘束性企業規則」及/或標準的合約條款,以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安全

我們會設法使用合理的組織、技術和行政措施,在我們的組織內部保護個人資料。

 

隱私權

如果您對本隱私權聲明的內容或飛利浦使用您個人資料的方式有任何問題,或需行使您的隱私權 (例如存取、刪除、修正資料之權利),請透過我們的網路表單聯絡我們的資料保護專員。

 

如果您對飛利浦的回應不滿意,或認為您的個人資料未依據法律處理,您可以聯絡主管資料保護機關或向其提出申訴,或根據適用法律尋求其他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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